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今天联合下发《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小微文化企业的定义,提出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的职称评定制度。
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指出,今天下发的《实施意见》是国家部委层面首次专门发文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充分肯定了小微文化企业在我国文化产业中的作用:
项兆伦: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
《实施意见》从人才培育、文化与金融合作、财政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明确以从业人员数量作为划分小微文化企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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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属于小微文化企业范围。将小微文化企业纳入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
针对融资难问题,刘玉珠表示,将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提升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规模:
刘玉珠:促进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将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落实适用于小微文化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刘玉珠: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税收政策制定,和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等扶持措施。
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
刘玉珠: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文化部也在积极探索非公单位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和办法,拓宽职业评审范围,为小微文化企业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创造条件。(记者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