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公安机关获悉,为鼓励市民积极提供暴恐犯罪活动线索,加大对暴恐犯罪活动的打击、防范力度,天津公安机关将于20日出台《关于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市民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最高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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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内容包括:凡市民发现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涉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涉及暴力恐怖犯罪的逃犯;有其他暴力恐怖活动迹象的以上7类情况的线索,市民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发送短信至“12110”短信平台、写信或到属地派出所报案等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发挥的作用进行评定,最高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天内,可凭借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凡编造、传播虚假暴力恐怖信息,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或故意骗取举报奖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