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20日电 (陈启任 代兰兰)记者20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抓“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iframe id="ac_im86_1807" name="ac_im86_1807" src="http://me.afp.chinanews.com/a.htm?pv=1&sp=1807,1,250,300,0,0,1,9" width="300" height="250" frame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crolling="no" allowtransparency="true" ></iframe> |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针对广东省内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围绕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广东省财政厅称,此次专项治理将涉及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立“小金库”等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对于“三公”经费问题,广东省财政厅表示,专项治理将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广东省财政厅称,专项治理还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