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0日电 (应妮 马德林)中国文化部首次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估制度和监测体系,同时拟将在明年进行一次贯彻《非遗法》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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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国家的一部法律颁布实施四至五年后,都要进行跟进性的执法检查,评估法律实施情况,今年是《非遗法》颁布实施的第四个年头。马盛德透露,文化部拟会同有关部门,今年下半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年在全国进行一次贯彻《非遗法》的执法检查。“我们准备开展的这次检查,也是对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一次督查。同时也将回应社会的期待,纠正和解决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保护责任不落实等的问题。”
建立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估制度和监测体系也在文化部的工作中。马盛德指出,每一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在申报时都制定了保护规划,国家的法律规章也对这些项目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划和规定执行得怎样,要建立一个评估制度,以自我评估为主,发布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评定之后,保护传承的怎样,也需要动态监测。建立评估制度和监测体系,目的就是继续完善国家级名录项目“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文化部还将加强非遗保护与生产技术的研发与改进。“对非遗产品的创作生产,我们强调两个方面,一是秉承传统、不失其本;二是改良制作,提高品质。在遵循传统的基础上,研发出新的材质和技术,提升品质,遗产的价值才能充分展示出来,遗产也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为此,我们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建立非遗保护生产技术的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他说。
同时,文化部还将从多方面着手保护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即:鼓励非遗衍生品的开发,拓展与丰富非遗的主题及表现形式。支持举办多种形式的展示活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后,准备在全国设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开展大规模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非遗抢救性保护成果的利用和传播。强调非遗环境和生态的整体保护。让非遗在当地得到公共传承和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生产的国际合作。开展非遗资源的重点补充调查等。
据悉,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19项,中央财政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共计28.04亿元。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3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