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中国民航局获悉,民航局新修订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日前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对我国飞行员的培训和养成、执照的分类和管理等做了进一步明确。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是民航安全类规章中的一部基础性规章,自1996年颁布以来相继做了三次修订。此次是对《规则》进行的第四次修订。
本次修订共涉及22个方面内容,增加了运动类和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的执照种类,重新划分了航空器分类、细化了教员等级的分类,明确了飞行教员由执照管理转换为等级管理,调整了各类执照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内容,强调了适合体育娱乐飞行的运动驾驶员执照的培训要求,完善了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指示要求,修订后的规章取消了飞行教员执照,改为在驾驶员执照上签注教员等级。具体来说,针对不同的教学需要,商用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上可签注基础教员等级,仪表教员等级和型别教员等级,而运动驾驶员执照上可签注运动教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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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规章还参照国际标准及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执照设置种类,增加了运动驾驶员执照,以规范滑翔机、初级飞机、自转旋翼机、自由气球、小型飞艇等运动类航空器的飞行人员执照管理工作。与此同时,鉴于全球民用航空的高速发展,需要用新的模式培训现代化飞机多人制机组运行的驾驶员,作为对现行执照培训体系的补充,此次修订正式将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纳入我国的飞行人员执照管理体系中。(记者樊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