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首届中国慈善论坛之“中国城市慈善论坛”上,绍兴市长徐光明发言称,“2009年初上级组织明确规定,让我在19个分管和联系的政府部门当中,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兼任社会职务,我毫不犹豫选择了绍兴市慈善总会会长”。此言论再次引发公众对“官员退出公益组织”等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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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京华时报联合清研灵智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发起了一项题为“公益组织‘去行政化’改革,你怎么看”的调查。调查显示,受访者对公务员任职公益组织分歧较大,赞同声和反对声各占一半,但超七成受访者支持公益组织“去行政化”。专家表示,公务人员担任要职有利有弊,要具体分析。“去行政化”已在公众中具有较高的共识,但改革难度非常大。
退休官员任职公益组织各有利弊
此次共有1002人参与了调查。参与调查的人群以大专和本科学历为主,大部分受访者收入在2000元~8000元之间。调查显示,大家对于现任公务人员以及退休干部任职公益组织的意见反差较大。
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解释称,部分网友并不知道这个规定,他们可能认为现职公务人员会带来更多社会资源,毕竟中国还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但这种情况一定要严格把关,经过特批再任职的情况非常多。他们一旦兼任拥有行政权力,权力意识会自然干预公益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破坏公益市场。”
至于由退休人员担任公益组织某些职务,贾西津认为可以:“公益组织自身肯定欢迎离退休人员加入,这有助于组织筹款,并加强与政府的联系。”
但她也表示,离退休人员任职,各有利弊,要具体分析。退休后由政府身份转到社会身份,面临的事情不一样。“他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有没有一个清晰的为组织独立运作的观念,会不会带入行政、官僚那套,这些都得具体分析。”
超七成网友支持NGO“去行政化”
此次调查可以看出,73.3%的网友非常支持公益组织进行“去行政化”,公众们对于改革的呼声很高。贾西津认为,公众已经有了观念,觉得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责任和权力界定要清楚,这种想法非常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解释,“去行政化”是与行政化相对应的概念,即公益组织不能按照行政机关的模式管理,而是按照非营利性公益组织自身的规律进行管理。
“公务人员退出公益慈善组织”的议论曾经风靡一度,此后各地纷纷尝试官办慈善组织的去行政化及转基金会,并且转型提速,还原了部分公益组织的民间本色。
“但公务人员不担任要职只是去行政化的一个方面,还包括去行政级别、财务自主、活动自定等内容。而‘去行政化’更重要的,还是真正建立现代公益组织的制度,按照公益组织自身的特征,进行管理与运营。”邓国胜补充道。
公益组织改革可借鉴“五自四无”
专家们认为,从目前来看,完成公益组织的“去行政化”难度仍然很大。
贾西津表示:“官办公益组织的改革举步维艰,而且涉及整个政府体制变革。抛开红会、慈善会、宋庆龄基金会这些准政府机构,一般公益组织需要严格界定条件,不要给那么多特批。“可以学习之前广东行业协会改革的办法,‘五自四无’(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规定得非常直白。这对大多数组织都是适用的。”
邓国胜也认为,改革已经喊了二十多年,除了广东等发达沿海地区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进展比较快,大多数省份,包括国家层面的公益组织,行政化色彩依然严重。“最重要的,还是要下定决心,其次,分领域、分阶段,积极推进。例如,充分学习和借鉴广东等地行业协会改革的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推广”。(记者 任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