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审计署获悉:审计署2014年上半年对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抽审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债务增速有所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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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加强了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成效明显。
2011年和2013年,审计署曾两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受到境内外舆论广泛肯定。据两次参与政府性债务审计组织工作的审计署财政司四处处长雷达介绍,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有能力切实解决好政府性债务问题,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记者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