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是前些年流行于官场和民间的一句话。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随着一个个贪腐的退休官员连续被查处,这句流行语本身就已显“过期”了,面临“作废”的可能。据《海南特区报》昨日报道,已经退休的上海海关原副关长卞祖耀于今年7月中旬被郑州检方带走,目前正在接受调查。而在今年6月,上海的一只土地“老虎”——原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局长万曾炜因受贿一审获刑15年,他是退休多年后才被揪出的……仅2013年,就有3名省部级退休或退居二线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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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小小的贪官于退休后被查,无疑都得为其在任时的贪腐行为“埋单”,应了那句江湖俗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我们期待反腐风暴持续劲挺、深入涤荡,让所有该“还”的都按法纪来“还”。就如对一条沟渠清淤,无论是新落下来的枯枝病叶,还是早已沉到水底变成了烂泥的腐殖质,都应及时清除,如此方能做到“流水不腐”,运行通畅。
事实上,过去我们对于退休贪官,实在是过于手软了。只要退了休,甚至只要退居了二线,对其任期内的贪腐,往往就很少去追查和深挖了。这就颇像一群老鼠窜进粮仓偷吃谷物,只要“退休”出了这仓库,即使吃得肚子鼓鼓胀胀、行动迟缓,猫们也不去追抓。或许老鼠刚溜进仓时还会东张西望,少偷吃一点以保证逃躲迅疾,可一旦熟谙了“出仓即安全”的“潜规则”,出门前就会完全敞开肚皮、肆无忌惮疯捞一把,甚至无故咬坏公物。官场上的贪腐“59岁现象”,显然就是长期形成的“捉鼠盲区”所诱发。
或曰,贪官退休了,再不会对“粮仓”造成危害了,把他抓回来也于事无补,顶多吐出一些赃款,而造成的损失已无可挽回,因此不需太较真。这一观点的局限性,是只看到表面和眼前。我们应该反过来推理:若退休贪官不受深挖查处,则“退休就基本安全”的意识就会在官场泛滥,如此,官场“59岁现象”会变本加厉,进而导致“58岁现象”、“57岁现象”……职务犯罪低龄化的倾向就会日益明显。据新华社8月22日报道,近期该社记者在浙江、广东、海南等地采访了解到,在“80后”干部队伍中,“35岁贪腐现象”已令人颇为担忧。从“59岁”传递到“35岁”,可见任何年龄段的腐败行为都会产生毒菌般的感染,“捞一把没事”的现象更会形成恶劣的示范效应。这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法律给各类犯罪嫌疑人判刑时,其目的并非仅在于惩罚,更在于警醒他人,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就像一个作恶多端的江洋大盗摔成残疾,再不能作案了,但警察获知线索照样会去追查,法院照样会判刑。既如此,对于退休贪官,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心慈手软?何况不少贪官退休后仍利用自己的“余热”左右官场,贪心不死,不追之查之惩之,何以维护法律尊严并扫除其他人的侥幸心理?
对退休贪官也进行深挖严惩,是提高全民反腐信心的必要手段,比查处现行腐败行为可能更少一些阻力,而其法律震慑力更大。就形成反腐风暴的正能量来说,实在是事半功倍的举措。愿法律的拳头时时紧攥,使官员在任何年龄段都不敢生贪腐之念。( 本报评论员 袁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