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5日电 中国商务部25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邻苯二酚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日化、食品工业,是一种基础化学原料。因其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一度受到欧盟同类企业的关注。商务部曾于2003年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20%-79%不等的反倾销税,该案是中国首次以欧盟整体为对象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案件。
2009年8月2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当年8月26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4年2月2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4年8月25日到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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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告规定时限内,邻苯二酚国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自2014年8月2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