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活动。(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2版)
如果这份草案得到通过,那么,这将是今年以来,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确定的第三个国家级纪念日。几个月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抗战胜利、公祭大屠杀遇难者、纪念革命烈士,三者组成一套完整的国家纪念仪式。
如果说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更多是要记住耻辱和灾难,让民众真切感知“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那么,此番准备设立烈士纪念日,而且就定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则是要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
以战胜国的姿态隆重纪念抗战胜利,以国家层面的公祭告慰惨遭杀戮的同胞,这是一个国家的历史责任,同样,我们更有责任以国家的名义,纪念那些为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让人民英雄纪念碑不仅矗立在天安门广场,更矗立在每个人的心里。让历史上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远接受子孙后代的敬意和缅怀。
<iframe id="ac_im86_1807" name="ac_im86_1807" src="http://me.afp.chinanews.com/a.htm?pv=1&sp=1807,1,250,300,0,0,1,9" width="300" height="250" frame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crolling="no" allowtransparency="true" ></iframe> |
国庆勿忘祭先烈。在国庆节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在时间的选择上寓有深意。它最直白地告诉我们:没有烈士的牺牲,就没有国家的建立。对烈士的缅怀与纪念,是要记住他们的功绩,是要颂扬他们的精神,是要唤醒我们的记忆,是要重温我们的使命。这是一场与先烈的对话,我们不只是聆听者,也是继承者。由此,我们更能理解民族独立国家独立的不易,更能体会国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更能感知国家统一和强大的重要。
网上如潮的好评证明,在国庆节前一天设立烈士纪念日,贴民心,顺民意。缅怀革命先烈的国家纪念行动中,爱国主义的旗帜定然高高飘扬,民族精神的丰碑必将巍然耸立。(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