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下称《供养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该政策,城市“三无人员”的“生老病死住育”均由国家全包。该政策出台后,全市“特困人员”的生活有了政策性的保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北京市民政局昨天召开记者会解读该政策。新闻发言人李红兵指出:“这是一群生活最困难的市民。该政策的出台不存在专家所谓‘鼓励养懒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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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低保金787.5元
9月1日起,特困人员享受“1.15的低保分类救助系数”,即除每月领取650元的低保金外,还可以获得97.5元的分类救助,同时每月可另外获得40元的粮油帮困金。根据该计算方式,特困人员每月实际可领取787.5元的低保金。此外,城市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
供养标准不低于1500元
按照《供养办法》,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最低标准为“各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于各区县发展水平不同,月人均消费性支出在1500元到2400元之间。因此特困人员的“吃穿住行葬学”的供养标准应不低于该标准。此外,787.5元的低保金包含在其中。
特困人员可在家中享受分散供养,也可申请进住养老院享受集中供养。所在街道的公办养老院将优先接收特困人员。
权威回应
不是养懒人养闲人
针对有专家指出,“供养政策”存在鼓励“养懒人”、“养闲人”的嫌疑。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直言,专家并不十分了解政策细节。特困人员定义中的“三无”条件是缺一不可的,都是“必要条件”。他指出:“他们多是老人、残疾人、孩子。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他们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根本就没有劳动能力,是政府应该兜底保障的一群人。而且这些‘三无’人员人数非常有限。因此,该政策不涉及养懒人、养闲人问题。”
针对有媒体认为特困人员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李红兵回应说,“凡是使用纳税人的钱,审批程序繁琐是必须的,但是民政部门会加快审批的速度,并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让困难市民早些享受到政府的相关政策。”
谁是城市特困人员?
就是所谓的城市“三无人员”,是指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如何供养特困人员?
政府将担负特困人员的居住、养老、看病、照料、丧葬、上学等基本生活供养。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各区县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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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电话举报揪出“错保”问题
7月底北京市启动“低保家庭核查工作”,核查工作接受市民举报。该工作旨在杜绝“开车领低保”的错保和骗保现象。过去一个月中,北京市民政局共接到97个举报电话。目前已核查办结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正在侦办中。
在已办结的30起案件中,80%的举报内容经核查均不属实:一些被举报人此前已经退保,另外一些被举报人根本没有享受低保政策。但是,在已办结的这30起案件中确实发现有“错保”问题,目前被举报人已经停保。
上月底,“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上线运行。“平台”将对全市所有的低保居民的经济状况进行重新核查,涉及18万人。北京市民政局同时公布了信访投诉电话,居民可匿名或者实名举报。(记者 崔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