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徐州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宣布,当地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挖掘。
从8月26号开始,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的五年,大修城市道路在三年内都不得开挖,如果确实需要开挖,需要上报到市政府去进行批准并且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另外,当地为减少重复开挖现象,并且增加年度管网建设计划报批的制度,因为一般城市,重复开挖都是为了重复的建设路面下的管网。在新增这个报批制度以后,徐州市就要求各个管线单位在每年1月31号之前,集中申报今年本年度的挖掘计划,每年每条道路挖掘许可只集中受理一次,这样,一次性审批就减少了对道路的二次破坏甚至多次破坏,这样有利于老百姓的出行。同时,如果遇到一些对水电气的突击抢修,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可以先进行维修,再完成报批的手续,但是必须要在24小时之内补办好许可手续,这样,也可以减少对路面的破坏。(江苏台记者 赵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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