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8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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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国务院按照中央精神和全国人大批准的方案,把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的第一件大事,大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与会人员认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建议:以行政许可法为准绳,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整体考虑各级政府改革需求,统筹研究法律行政法规修改问题;坚持量质统一,既重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数量,更重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效;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机制和方式。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严格依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制定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法律框架,符合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前作出的决定相一致,对正确落实香港基本法关于行政长官普选的有关规定,促进香港社会凝聚共识,推进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将发挥宪制性法律规范的作用。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记者毛磊、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