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出台,就是要从顶层设计入手,扎牢制度的笼子切实维护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民生情怀
建立被征地农民多元化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建立多种安置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到实处,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这是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的核心内容。(见8月27日本报A02版)
从某种意义来说,《意见》是我省征地工作的规范指南。无论对征地条件的前置设制,还是对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有了明确的“说法”,让政府征地有了细化的新规,让百姓利益有保障,维权有底气。对我省征地农民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难怪媒体在解读该《意见》时,新闻标题是“社保费用不落实不批征地”,一目了然表明了《意见》的坚决态度和鲜明立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不可避免将越来越多。如何充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实现和谐拆迁、和谐发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内征地拆迁中频频出现的“钉子户”、“上访户”,凸显了利益博弈的尖锐矛盾。我省因地制宜出台的《意见》,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既有针对性也有必要性。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毫不讳言:“《意见》是针对目前部分市县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保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而制定的,目的是加强我省征地管理工作,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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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出台,就是要从顶层设计入手,扎牢制度的笼子切实维护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民生情怀。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维护征地农民权益的口号喊得很响,但往往口惠而实不至。个别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发展和政绩,以牺牲被征地农民利益为代价,与民争利以及征地补偿分配混乱、村级留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侵犯了被征地农民利益。在今后的征地工作中,务必要以《意见》为抓手,切实将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信息不公开、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保政策不落实等问题先行解决好。
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对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意义重大。地方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个地方只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将各方利益协调好、维护好,实现政府、企业、农民的多赢,才能实现地方可持续健康的发展。(浪淘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