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昨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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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改革
解决老大难问题
会议强调,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要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进口严、出口畅、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委(党组)要抓,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抓,有关职能部门要抓。
考试招生制度
向贫困地区倾斜
会议指出,要通过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要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要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此次政治局正式通过的《实施意见》增加了录取要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内容。他认为,扩大中西部的招生比例,与过去相比是一个小的改进。针对高考改革方案,储朝晖认为,高考改革方案已经按程序从中央深改组走到政治局会议,相信很快就会出台。
央企负责人薪酬待遇
会议指出,要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推进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会议还强调,要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
分类界定
垄断企业拿低薪竞争类拿高薪
国资研究专家、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记者,此次表态强调了要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他认为,在谈论到底央企负责人薪酬该如何改前,首先要做好央企的分类界定。
目前业内有声音称,未来央企将逐渐形成公益型与竞争型两种类型的国企。其中竞争型国企高管薪酬可以参照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而公共服务类的企业其薪酬应该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在祝波善看来,这只是一个粗略的划分,很多垄断性企业旗下仍然有竞争性业务,未来的划分应在此基础上具体到某个央企,根据其内部不同业务做出具体的划分。“以中石油为例,其上游的原油开采、中间的输管线等业务就是垄断性质,其薪酬设计可适当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下游的炼油产品市场则相对竞争性较强,市场化经营程度较高,薪酬设计应该依照市场来走。祝波善同时表示,央企的分类也将加速央企内部的重组。
昨天,中国中冶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设计核心是激励和约束,需做好两方面的平衡,在改革方案下发后,公司也将根据政策对现有方案做出调整。
任用体制
不能再“当不了高官就当高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提到了改革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在祝波善看来,当前,不少国企的负责人由组织任命,拥有政府官员的身份,但同时又拿着市场化的薪资,这一情况经常受到批评。此次改革将同时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在企业、干部管理体制方面做配套改革。
祝波善称,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明确提出要在竞争性领域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要求管理体制逐渐市场化。在他看来,未来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可以继续由国家任命,行使监管人职责,薪资待遇参照公务员体系,但企业的总经理则应改由市场选聘,薪酬参照市场标准。“以前业内经常流传一种说法,升不上省长部长就去央企当高管,年薪还能明显上涨”,在祝波善看来,未来由组织直接任命的企业高管将越来越少。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也表示,以前国有企业待遇比较低,留不住人才,但后来在国资委成立之后,实行了一种半市场化的年薪制办法。但在待遇的半市场化之后没有跟进人员管理的市场化,央企管理人员在退出时只有一个行政化的出口,当相关人员不适合这个岗位工作需要调动时,组织上有责任重新安排工作。这也是目前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存在问题的一个根源,应该尽快启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市场化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统性。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其他央企
金融企业百万年薪或严格限制
上述表态说明,除了国资委监管的113家中央管理企业外,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金融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非金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型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都将纳入改革体系。
据悉,目前国资委旗下央企平均薪酬一般在60万元-70万元之间,但行业差距很大。其中垄断性行业如能源类央企负责人薪酬一般较高,最甚者高达上千万元。在非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中,金融企业高管薪酬也非常高。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新华保险董事长康典年度薪酬达598.09万元,除保险业外,银行、证券等央企高管的薪水也位居榜单前列,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董事长的年薪均超百万元。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2009年发布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与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以基本年薪为基数,其绩效年薪一般控制在基本年薪的3倍以内,算下来一般总薪酬不应大于280万元。但在实际薪酬发放中,都会以做出突出贡献为由向负责人发放高薪。
会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要求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行严格规范。严禁公款用于个人支出。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职务消费
严禁用公款为负责人办消费卡
一位国资委内部研究专家向记者表示,央企限薪是本轮改革的一大重点,但同时,负责人职务消费也是严打的对象。据他介绍,由于职务消费并不计算薪酬,并且相对不透明,因此监管会更加细化。
专家认为,这“七项内容”“四个禁止”非常到位,从企业实际需求层面出发按照标准将具体事项写入意见,一方面将企业正常的经营性业务支出合法化、规范化,同时将公款办理消费卡等非法的做法进行明文禁止,非常细致和到位,体现了法制化和制度化的特征,有利于社会监督,也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记者 顾梦琳 郭莹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