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 郭金超)中国将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是记者31日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当天经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决定说,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确定。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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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决定明确,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