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咸阳市在新闻媒体上将市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布完毕。8月22日,咸阳市政府常务会决定,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9项和下放3项。至此,市级各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2项、取消76项(一次性取消33项,取消行政审批转为日常管理43项)、下放35项,精简率达36.6%,提前完成了省上要求的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精简三分之一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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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咸阳市分三批提出市级48个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经市审改办研究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全市。在咸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保留的192项行政审批事项,加上承接省政府下放的74项行政审批事项,汇总形成了《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4年版)》。市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66项,其中行政许可20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2项,已通过《咸阳日报》、市政府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今后,咸阳市还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再次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不断简政放权,修订完善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4年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 齐宇强 张丹 通讯员 槐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