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网购、炒股或打牌娱乐等违规情况,除对当事人给予处理外,还将核减当事人所在单位编制。一年内发现上述违规情况2人次及以上的,还要核减单位领导职数。
记者从2日召开的南昌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清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将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投资环境和作风效能等11个方面的问题,采取力度空前的问责。
南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吴华介绍,问责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及其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吴华说,“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主要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索拿卡要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和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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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规定,问责情况除纳入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励外,还和单位编制管理挂钩,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网购、炒股或打牌娱乐等违规情况1人次,经本级编委批准核减单位编制1名;一年内发现上述违规情况2人次及以上的,当事人为一般工作人员的核减单位内设领导职数1名,当事人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核减单位领导班子职数1名。
2014年9月至12月,南昌市将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记者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