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部门4个、更名机构2个、管理体制调整3个……日前印发的《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表明,成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实施意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3个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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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体现本级政府功能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多个市级部门在此次改革中涉及整合调整。除了新组建部门、政府机构更名、部门管理体制调整,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
A 职能转变
按照工作部署,成都将制定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都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
★理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出资兴办公益服务项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重点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程序和方式,规范政府监管行为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贴近服务和就近管理优势,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重心下移
★加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综合执法
★推进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
★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B 机构改革
市城管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作为此次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成都结合自身实际,理顺政府层级间、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调整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
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
新组建政府部门4个
市文化局 市广新局
整合划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卫生局
市医管局
市人口计生委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
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
划入
市发改委
整合划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物流办(市口岸办)
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调整
市物流发展办公室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外办
市侨办
整合划入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更名政府机构2个
市城市管理局
更名为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新增职责 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
更名为
市商务委员会
新增职责 牵头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管理体制调整3个
★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将区(市)县工商局、质监局由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体制,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粮食局所属的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5个分局划归5城区政府管理。
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
市政府参事室
市粮食局
市医管局
市政府侨办
不再保留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
★市物流办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能源办公室并入市经信委
★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
★对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稽查局的机构规格进行规范
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市政府移民办公室
整合到
市农委
市国有企业监事会
整合到
市国资委
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整合到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C 严控机构编制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成都将:
从严控制机构编制
★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探索建立与职能职责变化、工作任务增减等相适应的跨部门、跨层级动态调整编制的工作机制
★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需求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严禁变相增设机构、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严禁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行为
★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目标考核等为条件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
★除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外,任何政府部门文件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区(市)县改革
区(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将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并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后
市辖区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3个
县(市)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4个
挂牌机构个数均不超过8个
市委编办:
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职能转变是核心,机构改革是关键,严控机构编制是保障。”据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思路非常明晰,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方面,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重在深化的思路,努力构建体现本级政府功能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方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整合行政资源,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需求。(成都晚报记者 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