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导入难、纠错难、退出难、救助难、违法行为处理难等“瓶颈”问题,中央政法委出台了三个相关指导性意见。面对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坚持“依法治访”,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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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访”要每个环节依法按程序办,每个处理结论都要于法有据。比如在涉法涉诉信访受理环节,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救济渠道反映问题,案件是否受理,要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标准,而不是以当事人诉求愿望、情绪是否强烈为依据。
案件进入法定程序后,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依法纠正执法错误,依法维护公正结论,既不能因当事人闹访而随意更改司法结论,也不能有错不纠、硬扛着不解决实际问题,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简单地花钱买平安。在结案环节,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解决的,要依法退出法律程序,既不能有困难不解决,简单地推出不管,也不能任由当事人无理缠访、无限申诉,要敢于对违法闹访行为严肃依法处理。
涉法涉诉信访往往是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交织,法度之外和情理之中的问题相互交织,法律诉求和利益诉求相互交织。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也不能一讲依法处理,就将法治教条化、绝对化,既要坚持法治思维又要加强感情沟通,善于把法理情结合起来做工作,努力做到法平、理顺、情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记者杨维汉 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