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会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新疆检察机关要下大气力落实中央反恐怖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斗争的重点,突出打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组织偷越国(边)境四类犯罪活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的高压态势。
<iframe id="ac_im86_1807" name="ac_im86_1807" src="http://me.afp.chinanews.com/a.htm?pv=1&sp=1807,1,250,300,0,0,1,9" width="300" height="250" frameborder="0"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crolling="no" allowtransparency="true" ></iframe> |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总目标,全力投入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全力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深刻领会民族团结是新疆最长远的问题,自觉把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要准确把握紧贴民生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深刻认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结合执法办案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做好检察工作争取凝聚人心。
会议强调,要完善检察机关反恐维稳应急指挥、协调配合、办案指导等工作机制,强化新疆、兵团检察机关与内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切实形成反恐怖工作整体合力。要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社会防控体系,及时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努力铲除滋生暴恐犯罪的土壤。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坚持反暴力、讲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宽严相济,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夯实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检察机关要自觉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着力促进团结稳疆。要坚持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到司法办案中,始终做到执行法律与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相结合、惩罚犯罪与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平台,善于做好不同类型群众的工作,多做帮民难、解民忧的好事实事,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记者陈菲)